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四十九章 先例(1 / 2)

王风最终还是没有回答任真的问题:</p>

“虽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公诉人认为,家人发高烧并不足以认定为紧急避险中‘正在发生的危险’,虽然在本案中被告人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相对于一般的发烧来说更为危险,但依旧不足以用来证明被告人的醉驾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p>

如果认定被告人赵凯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相当于将发烧这种情况的危险程度拔高,如果开了这么一个先例,那么以后只要醉驾者的车上有一个发烧的人,其醉驾行为就都可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p>

这显然是不符合我们正常的逻辑认知,长远来看,也势必会给社会以及法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被告人赵凯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p>

对于任真的问题,王风选择了回避或者说是无视,直接开始了类似总结陈词一般的发言。</p>

这意味着刚才对于义务冲突的讨论,任真大获全胜。</p>

而这个争论一旦结束,从眼下的情况来看,庭审基本也算接近尾声了。</p>

徐扬帆打起精神,开始思索起来。</p>

到底该怎么判呢......</p>

公诉席上,王风还在继续:</p>

“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法定义务冲突的相关问题......”</p>

说到这里,王风略微顿了一顿。</p>

刚才没有直接回应任真,已经算是输了一城。</p>

现在如果再不给出一点反应,可就没有补充的机会了。</p>

短暂的犹豫之后,王风缓缓开口:</p>

“虽然在赵聪高烧不退的情况下,被告人赵凯作为父亲当然负有救助儿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可以采取任何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去履行其对儿子的救助义务。”</p>

“而被告人赵凯,恰恰选择了一种会受到法律惩罚的方式。虽然事出有因,但醉酒驾驶的行为毫无疑问会对公众安全造成损害。</p>

在本案中,救助义务的存在,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但绝对不是被告人当然无罪的事由。</p>

因此,被告人赵凯,在案发当晚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p>

公诉人坐下了。</p>

王风的表演时间结束。</p>

审判席上的法官,此时眉头紧锁,看着屏幕上公诉人的发言,陷入了思考。</p>

法庭中一时间安静下来。</p>

「这就完了?」</p>

「所以最后还是没有回答律师的问题。」</p>

「虽然没有明说,但也算变相承认了吧?」</p>

「这个公诉人说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发烧这种情况的危险程度提高?人家小孩发烧都烧到下病危通知书了,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好吧?」</p>

「而且他虽然没有再说什么让邻居送医院之类的话,但话里话外还是那个意思呗?」</p>

「我真是呵呵了,那种时候,采取合法还是违法的手段,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决定的好吧?而且当爹当妈的,都快急死了,哪还会管什么违不违法啊?」</p>

「说白了,违法了就要受到惩罚,不能有例外,这就是公诉人们的想法呗!」</p>

......</p>

“做了违法的事情,当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p>

眼看着水友们的怨气越来越大,张紫瑜连忙出来打圆场:</p>

“大家想想,如果说违法了甚至是犯罪了,却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避免受到刑事处罚,那我们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p>try{ggauto();} catch(ex){}

不用我说大家也能知道,肯定会有一些人,会利用法律的漏洞,频繁的去做一些坏事。”</p>

这两句话一说,弹幕立马清爽了许多。</p>

张紫瑜松了口气。</p>

大多数网友还是比较理智的。</p>

“所以公诉人在做犯罪指控的时候,严格一点,其实也是对整个社会,乃至对我们每个人负责。”</p>

“至于今天这个案子,我想法官也会做出最合适的判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