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四一二章生死有命富贵在天(2 / 2)

全家军将士以横扫千军的方式,将荷兰人建立的殖民点、庄园,矿场,种植园,一扫而光,除了他们的损失,当然,郑氏也感觉到了切肤之疼。

此时的台湾,基本上属于三分天下,西班牙人占据鸡笼等台北,荷兰人占据台南,台中以及大部分地区,则属于郑氏的垦荒团。

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全家军的地盘。

全家军采取的是公司制度,也就是集体农庄制度。全旭虽然知道大锅饭没有前途,但是,在初期阶段,这是必须经过的过程。

现在的台湾原住民也好,汉人移民也罢,他们都非常穷,根本就没有办法获得垦荒的实力和能力,台湾的疟疾、气候、还有自然灾害,就会让一个殷实之家,瞬间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采取集体农庄的方式,反而是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当然,与历史上出现的那种大锅饭却有一些明显的不同。

全记农庄作为公司经营,农庄内所有人都成为全记台湾开发的公司雇员,可以接受公司这种模式,那么“雇员”就可以继续留在公司,无法接受目前的改变,那就要离开农庄。

考虑到人道主义,为了感谢那些要离开的人对农庄的付出,农庄会给与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补偿,全旭的原则是,离开送两块全记银币,也就是两块大洋。

不算多,也不算少,不过在占据台湾之后,这个全记农庄就接连成立,农庄以镇的形式出现,保证最少一千人。

至于种地方便不方便,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主要是安全。

台南城,原本的废墟已经被清理干净,炸毁的城池也被修缮,原本的总督府已经挂上了全家军驻台湾联合指挥部。

由于马应虎没有成功抵达,作为台湾三巨头的三人组,就变成了刘全与蒋百胜。

经过四个多月的扩张,全家军在台湾成立了六十二个镇,当然,整个台湾其实不止六万余人,只是郑氏骨干铁杆成员不合作,全家军对于他们,就是两块大洋,一包干粮,礼送出境。

留下来的,肯定也有钉子,这就需要全记企业文化对他们进行同化。

崇祯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北国已经万里冰封,冰雪覆盖,在台湾这里却依旧如同秋天一样,谈不上冷,也不算太热。

此时联合指挥部里,有将近两百号人,不仅仅有各镇的镇长,还有一部分各族首领。

蒋百胜看着众人到齐,咳嗽一声道:“本将军奉全帅之命,出兵台湾,驱逐西夷,现在台湾设立台南府,对于台南地区,进入统一管理,不分蛮汉,一体纳粮,一起服兵役…”

在蒋百胜说完之后,舌人开始翻译成蛮语。

这时,一名泰雅人首领站起来愤然道:“你们,这个什么鸟朝廷,那,我们跟被西夷统治有什么区别!我们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世代在这里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甭什么向一个从来就没有管过我们的朝廷纳粮服役!”

蒋百胜没有理会这个部落首领的话,继续道:“这天,是大明的天,这地是大明的地,这里将执行大明的律法,所有部落,必须取消猎头的习俗,要想猎头,只能在战场上,违者,以法办!”

众部落首领闹腾起来:“凭什么!”

“我们才是主人!”

“你们什么鸟朝廷滚出台湾!”

猎头风俗是台湾高山族群的老传统,在他们的传统观念中,人头是最高贵的战利品,也是他们勇气的证明,每一年秋收之后各部落都要出草,猎取首级,以便举行盛大祭祖典礼,在一场重要的典礼上没有新斩获的人头,是不成样子的。

泰雅族乃至绝大多数高山族群的部落的青年的成人礼便是猎取一颗首级,只有猎获了首级,他才获得纹面的资格,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然,这猎头也是有讲究的,老弱不猎,孩童不猎,怀孕的妇女不猎,病残智障不猎,汉人也不猎。

因为他们还要跟汉人交易,用皮货药材什么的从汉人那里换取大米、麻布、铁料、盐巴等生活必须品,猎头活动一般都是在敌对部落之间进行。

听说赶走西夷之后朝廷要禁止猎头,他们哪里肯依,当即就有人嚷嚷说这样还不如让西夷继续统治台湾!

“与政府同心者往,与政府不同心者任之!”

蒋百胜指着大门口道:“没见你们跟西夷耍横,敢跟本将军玩愣的?你们可以走,走出这个大门,我们就是敌人,战场相见,生死有命,富贵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