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他亲自出面接洽陈先生,并且当面许予陈先生以银行副经理的职务,请他设法筹集款项,扩展该银行的业务。</P></p>
在陈先生看来,此举不仅仅能帮自己赚钱,还能替自己实现更多的人生价值。</P></p>try{ggauto();} catch(ex){}
苟经理出此一策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曾拿了陈先生作为透支担保品的道契和权柄单,向其他银行和钱庄进行抵押贷款。</P></p>
期间,陈先生曾多次要求苟经理赶紧偿还,但苟经理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P></p>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既然能当上副经理,陈先生自然是十分欣喜,很快就拿自己一百多亩地的地契向另一家银行抵借了六万元,全部贷给苟经理所在的银行。</P></p>
然而,陈先生仅仅到行内办了一天公,就被告知无事可干,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去上过班。</P></p>
另一边,苟经理拿到票子,既没有开立收到款项的字据,也没有按照约定发给陈先生聘书。</P></p>
经过陈先生一再催促,才十分不情愿地立下了一纸私人字据,仅留有苟经理和董监的名字,却不见董事长的名字。</P></p>
原来,该行章程规定只能有一名副经理,苟经理也没有增加名额的权利,纯粹就是把陈先生当猴儿耍。</P></p>
当然,这些情况在银行倒闭之前,陈先生是无从得知的,虽然觉得不对劲,但也没有往更深的地方去想。</P></p>
毕竟,在他的心里,这家银行的实力还是有的。</P></p>
好景不长,随着事态发展,这家银行的诈骗事件渐渐浮出水面。</P></p>
陈先生在该行折损颇多,在银行倒闭后不久,既收不回股票,也没有获得补偿款,抵押的单契更是无从取回,便请了有名的律师,把该银行的六名董事会成员以及一名监察告到了地方法院。</P></p>
开庭审理时,只有苟经理等三人到庭,其他董事会成员都是请了律师互相扯皮,让柴先生毫无办法。</P></p>
法庭在询问过原、被告两方后,以该诉讼不属于初级庭范围为由,移送地方法庭询核。</P></p>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苟经理等人受审一事经报刊宣扬,一石激起千层浪——</P></p>
原来该银行现款缺乏、周转不灵,负责人预料到银行日暮西山的经营状况,许以高位被欺诈道契股票财物的人远远不止陈先生一人,受害者很多。</P></p>
在法庭第二次开庭之时,就有数人同样邀请了律师加入原告之列,并增加了银行的多位管理人员作为被告。</P></p>
而控告的内容几乎与陈先生遇到的如出一辙。</P></p>
然而,这一次开庭,只有一名被告到庭,其余各人,不是称病就是躲到外地,法庭推事宣布,下次若被告人再不到庭,就依法办理。</P></p>
第三次开庭时,被告们仿佛是早就商量好了似的,人员依然没有到齐。</P></p>
苟经理陈述,虽然银行倒闭了,但若该行的账目能够完全收齐,尚能完全清偿存款,只可惜市面萧条,帐款实在是收不齐全。</P></p>
而邀请陈先生等人入职,是全体董事的意思,并非他一人的意愿。</P></p>
苟经理陈述完毕,法庭又一一审问了其他董事,各人相互扯皮,把自己和银行的关系推得一干二净,皆说自己虽然挂名董事,但实际对银行内部事件并不知情;</P></p>
而陈先生筹集款项的事情,只是他个人自愿的行为而已。</P></p>
总之,就是此事跟他们半毛钱关系也没有。</P></p>
陈先生的律师马上以涉及此事的会议录等为证据欲推翻这些高管的言辞。</P></p>
法庭推事即要求苟经理在下次庭审时将议事录、资本簿、股票存根、股款、收据等重要簿据带来审查。</P></p>
第四次开庭,庭审依然没有进展,苟经理也不敢将簿据带来。</P></p>
这次,法庭推事知道苟经理故意推诿,严令他在三天内将所有相关簿据送呈候核。</P></p>
在庭上则是继续审问被告,所得证词与前几次无异。</P></p>
就在银行倒闭将近三月,法庭上又多出原告十一人,聘请律师对该行董事和总经理等提起诈骗侵占的诉讼。</P></p>
这次仍然只有苟经理到庭,所幸所有簿据都已按期呈交。</P></p>
各位原告通过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证据,证明俭德银行虽然面临倒闭,但仍大做广告,号称建行六周年之际要给储户增长汇率从而吸收了不少存款,而等到银行关张,则自说自话收回了该行股票,欺骗存户,侵占存款。</P></p>
原告们要求将被告治罪,还想收回被骗的本息。</P></p>
苟经理方面,则一味要求延期,想与原告和解;一边则在市面上以六成现款收买该行留在那些并不那么富有的储户手里的存折。</P></p>
第六次开庭,被告换了一拨人,这次苟经理没有到庭,反而是其他几名董事到庭,陈述事件经过,并把该行的倒闭归罪于陈先生的控告所致。</P></p>
但这却骗不了法庭推事,法庭推事认为,陈先生不仅认股,还有不动产的押款,是下了血本维持银行的。</P></p>
时至今日,银行倒闭,令陈先生蒙受了重大损失,不论是从法律而言还是从情理而言,银行的董事既然在其位,就必须谋其职,承担相应的责任。</P></p>
事实上,打官司不仅被告累,原告也累。</P></p>
该银行舞弊一案绵延已半年,不管是苟经理一方,亦或是陈先生一方都已索然无味希望尽快结案。</P></p>
在第七次庭审中,法庭推事提出被告方将所有账簿交由法庭所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检查,清算费用则由原告方承担时,被告律师表示,已和原告进行磋商,和解已略有眉目。</P></p>
原告律师也表示同意并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由被告方提出保人,再行集资还款;如果超过时限仍然不能拿出现钱,就由保人负责。</P></p>
事已至此,总算才有一个结果。</P></p>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陈先生等人仍旧是亏了一大笔钱,银行的大部分账目成了坏账。</P></p>
此刻,银行经理看着眼前曾经属于自己的财物,心都在滴血。</P></p>
这些财物,是他多年的心血,是他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得来的。</P></p>
“可惜啊,可惜……”</P></p>
目光在那些财物上游移,仿佛是在告别。</P></p>
这些财物,本可以让他过上更加奢华的生活,本可以让他在人前更加风光。</P></p>
可是现在,一切都化为泡影。</P></p>
仇恨的火焰在他的眼中燃烧,恨不得将翻箱倒柜的特务们千刀万剐,但偏偏不敢与方如今对视。</P></p>
正所谓恨意虽浓,他却无能为力。</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