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神级学霸

第174章 美羊羊(1 / 2)

杨锐一心一意的捣鼓他的羊肉。

河东的牧区很少,西堡镇附近更是一个都没有,这锅羊肉,还是西堡肉联厂派车采购元旦福利的时候,从宁夏拉回来来的羯羊,杨锐听说了,通过大舅,方以西捷工厂的名义,挑了一头30斤重的好羊。

比起河东本地的圈养羊,喝着黄河水,吃着甘草长大的放养羊,分外的美味。

这是因为放养的区域更大,羊群与世隔绝,染病的几率更小,可以更少的使用药品,并放养一些抗病能力弱,但肉质的羊。相比之下,圈养的羊活动空间小,环境也比不上牧区洁净,为了抵抗疾病,首先就要选用抗病能力强的品种,并且加强药品的使用。

正是品种和养殖方式的不同,令羊肉的美味在南北分化。

北方人食用羊肉的历史很长,有很多人喜欢羊肉。南方因为缺乏牧区的缘故,有些人甚至从来没有吃过羊肉,不仅如此,许多南方人买到的羊肉因为种种原因,给人的印象却是膻气十足,以至于见到就掩鼻而逃,进而难以理解有人会喜欢羊肉。

事实上,好的羊肉是不膻的,这就像是好的河鲜不会发腥,好的海鲜不会发臭一样。

当然,牧区放养的羊因为终年不洗澡,也没有条件去洗澡,活着的时候,一定是免不了膻味的,但羊被宰杀了以后,却不一定有膻味。

除此以外,羊的性别也会决定肉质的高低。

母羊是不好吃的,因其肉质软而韧,多次生育的母羊更像是母猪肉一样,嚼而不烂,食之无味。

公羊亦不好吃,膻味十足,肉质硬而韧,作为种羊的公羊更像是种猪一样,味同嚼蜡,膻腥异常。

唯一好吃的羊肉是太监羊,也就是所谓的羯羊。

羯羊是将新生的公羊去势,也就是阉割以后,放养长大的。

而在牧区,新生的母羊会被用于继续繁殖,数百乃至上千头的羊群只会有一只公羊做种羊,剩下的公羊通通都是羯羊。

在南方,是很难效仿这种养殖方式的。圈养的范围有限,不能无限制的增加母羊的数量,所以,大部分的母羊都要被养大卖掉,阉割小羊却是个技术活,阉割不干净是没有意义的,阉割太过则会令小羊致死。

草原上,即使不是每个牧民都擅长阉割,可十里八乡的,总能找到几位手艺好的。而在非传统养殖区,能做到此点的人就不多了,味道自然参差不齐。同样困难的还有马匹阉割,解放军畜牧大学要专门开课教授兽医们如何给军马去势,以免因为技巧问题,使得太多军马死在手术台上。

杨锐作为一名生物专业的研究生,稍加注意,就是一只专业吃货了,别说选择羊肉了,他还做过羊肉的风味分析,就国外的结论来说,4甲基辛酸,4甲基壬酸和4乙基辛酸是羊肉膻味的主要提供者,以此为基础做的脱膻研究,也很是养活了一些专家教授。

杨锐用来腌肉的姜片、辣椒和大蒜都有脱膻的作用,加上品种、性别、年龄、饲喂条件和位置都异常出色的羊肉,只翻炒两分钟的时间,1000多种烷烃、醛、酮、醇、内酯及杂环化合物就开始在空中汇集,引得人口水横流。

“去柴房拿点炭过来,压压火。”杨锐看着所有的羊肉都有两三成熟了,方才停手,命令起了张博明。

“为啥要我干?你自己的事,自己做。”张博明不爽。

杨锐呵呵了两声,道:“你死乞白赖的呆在我宿舍,还想不干活?不干就滚蛋。”

张博明也不好白赖在那里等投食,道:“我干不惯这些。”

“算了,我去吧。”景语兰冉冉起身。

“你是客人,他是不请自来的,你不让他做点事,他也不好意思呆着。”杨锐没有赶走张博明,是担心景语兰为了避免风言风语也离开,但支使一下张博明是自然的。

张博明怎好让景语兰去搬煤,抱怨了两句去柴房了。

回来以后,杨锐又让他将送来的煤压在火上,换了一口铝锅,又挥手让其闪开。

张博明哼了一声,嘴里说:“装模作样,看你能做出什么来?”

“有种你别吃。”杨锐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

景语兰微微一笑,将头扭了过去。这么香的味道,连她都忍不住,张博明估计要在有种和有肉吃两者间纠结一阵了。

杨锐动作缓慢的将袋子里的土豆给洗好切块,平铺在铝锅里,羊肉则一块块的放在土豆上,不直接接触锅底。

景语兰洗了手,给他帮忙,同时笑道:“你做的还挺像回样子的,经常自己做饭?”

“最近半年吧,我弄到好东西了,就试着做做,免得给大师傅浪费了,他做了十几年的大锅饭了,小炒都快忘了怎么做了。”杨锐一边聊天,一边将锅里布置完毕,再用盖子压好,周围卷了毛巾,才算是完成,道:“这道菜叫羊肉盖被。等闷好了,肉嫩而不腻,土豆被羊油裹熟了,反而外酥里嫩,好吃的很,唯一要注意的就是羊肉,材料是最重要的。”

景语兰不好意思笑了,顺手帮杨锐在脸盆里倒了水,让他洗手,并好奇的问道:“今天学校里准备的晚饭,真的没有羊肋排了?”

“大部分都给他们留着呢,小排我就提回来了。”羊小排和猪小排类似,都是只穿着一根扁状肋骨的肉,中间的骨头不仅不影响食用,还方便手拿。同时,小排的肉质也是最美味的,既能保持肉的韧性,又不会太韧以至于咬不动。此外,羊肋排也是肥瘦相间的,既不会太腻,也不会太柴,是做炖烧之类的菜式的最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