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灭之眼

第一百七十八章 怪物来了!(1 / 2)

“啊……”

一声痛苦的惨叫。

秦岚没有手下留情,一刀砍断了西蒙斯的脖子。

夜魔刀连神兵榜上的白金刀都能斩断,秦岚不认为连这西蒙斯的武装斗气都砍不开。

事实证明,现在的夜魔刀真的变得不一样了,砍穿这西蒙斯的武装斗气竟如此轻而易举,就如同砍瓜切菜一般。

注视着手中的夜魔刀,秦岚有些想不通, 这夜魔刀只是沾了一点儿他的鲜血,怎么就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了呢?

莫非是因为这夜魔刀的材质?还是因为一些别的什么原因呢?

实在想不通,秦岚打算将刀收起,搜寻一下战利品。

可打眼一瞧,他却赫然发现,夜魔刀刀身上那一道道宛若血管般的红色纹路, 竟在一点一点的退散, 一点一点的消失。

这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五秒钟,夜魔刀便彻底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秦岚皱了皱眉头,有些糊涂。

这是怎么回事儿?

夜魔刀怎么又变回来了呢?

稍作思量,他又用夜魔刀沾了一点儿自己的血。

这一沾,夜魔刀上便又一次浮现出红色的纹路来,而沾的血就好像被刀身吸收了一般,刀身上没有留下半滴。

然后秦岚又开始了等待。

大约过了一分钟的样子,夜魔刀重新变回原样。

看到这里,秦岚大概明白了。

也就是说,只要夜魔刀沾了他的血,便会在一分钟的时间内变成那种布满红色纹路的状态,然后就能做到无坚不摧。

而一分钟之后,这种特性就会消失。

想再激活,还得再次沾血。

所以,他的血是激活夜魔刀特性的引子,就像是一种媒介,或是干脆点儿称之为开关。

有意思,这真的很有意思。

虽然没能与夜魔刀心意相通,但意外发现了夜魔刀这一特性, 倒也是个不错的收获。

有夜魔刀在手,以后再碰到五星大地强者,只要给夜魔刀抹点儿血,那还不是想杀便杀?

秦岚很高兴,这一趟野人山之行,收获太大了,比发现一个大宝藏还爽啊!

行了,是时候去弄死王狄了。

收起夜魔刀,秦岚搜了搜西蒙斯的尸体。

除了一袋子金币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应该是值钱的东西没有都带在身上,毕竟这次生死考验之后,还得回到城里进行下面两轮的比试,确实没必要把什么东西都带在身上。

秦岚有点儿小失望,稍作犹豫之后,他又将西蒙斯那柄断成两截的白金刀捡了起来。

白金刀在神兵榜上可是排得上号的,在原主的记忆里有关于这白金刀的记录。

这样一把神兵利刃,即使是断刀也能卖不少钱。

最重要的是,如果能够回炉重塑一下,又能打造出一柄不错的兵刃。

秦岚现在虽然有夜魔刀和金匕首,但这两把兵刃都很短,用来防身不错,但用来杀敌,还是长一些的兵器更好用。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短兵器与人对战,确实太过冒险。

况且,秦岚还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夜魔刀的神奇之处,多藏一张底牌,日后也能多一分保命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