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一千零二章 瓦解(十二)(1 / 2)

战马“咴咴”地打着响鼻,四条腿剧烈颤抖着,如果不是畏惧骑士手中的枪杆抽打,早就匍匐在地不肯起来。

再怎么神骏的良驹也总归是血肉之躯,自身的体能也有极限。

虽然经过训练的马,比普通人家牲口更耐驰骋,可也架不住长时间冲刺式奔跑。

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速度,有的骑士甚至不惜以刀枪锋刃戳刺马臀。

这种剧烈疼痛确实能刺激战马疾驰,代价就是对身体的巨大透支,一旦停下来就必须长时间休息,很难马上再高速奔跑。

这还是好的,如果身体差一些的马,在这个过程中随时可能毙命。

马匹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休息以及骑手关照。

有经验的骑兵,则会把随身带的油饼之类用油炸过的食物喂给坐骑恢复体能。

可惜现在这些战马的主人,已经顾不上自己的脚力,或是倒在战马旁边剧烈喘息或是玩命喝水,又或是紧张焦躁地看向四周,总是觉得不知从哪里就会杀出一支伏兵。

他们身上鲜亮的盔甲已经歪斜,许多人的战袍也被扯破,狼狈不堪不成样子,丝毫看不出不久之前的威风。

曾经的他们已经把自己视为后备御林军,如今却是只想着活命。

至于御林军又或者开国元勋,注定就是个梦不可能实现。

他们的战旗在逃跑过程中已经丢弃的七七八八,仅剩的几面旗帜戳在那,旗面无力地耷拉着,瓦岗旗号以及李字认旗都如同他们的主人一样,曾经威风八面如今则无精打采毫无生气。

由于事发突然,李密在上马的时候,根本来不及更换衣装。

他那原本为了临阵时让部下都能看到自己特意打造的凤翅金盔、金色札甲、猩红战袍全都遗落在六合城内,根本顾不上带出来。

身上穿得还是之前在城中下棋时那身,折脚襥头、织锦长袍。

这衣服根本就不是为了骑马准备的,哪怕是纯粹的文士,在需要骑马时都会脱下来换上窄袖胡服以求方便。

从战场一路亡命而逃,到了现在这衣服已经不成样子。

襥头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衣服在奔跑的过程中因为受风严重影响速度,李密亲自挥剑把碍事的部分割去。

现如今披头散发衣衫褴褛,一只靴子也不知去向。

堂堂瓦岗之主,不久前还想要一统天下登基为君的李密,现如今的模样和落难乞丐几乎毫无分别。

这也就是在军中所以显得扎眼,若是把他扔到现在的洛阳,往那些等着领粥的难民队伍里一扔,保准想找都找不到。

望着眼前东倒西歪的军士,李密又忍不住回忆起上一次洛阳兵败的情景。

和前此相比,似乎这次更惨。

毕竟自始至终,自己就没见过洛阳城的样子。

而且杨玄感直到死的时候,依旧像是个英雄,几曾像自己这般狼狈。

这样子若是被他看到,肯定是一鞭子抽过来,再怒骂一声:“混成这样为何还要活着?

怎么不去死?”

那是个爱面子重于性命的男人,所以他最后宁可选择像英雄一样死去,也不肯听自己的话,化装成流民混在人群里争取一线生机。

若是今日换成是他,肯定是宁死也不走。

多半还要披挂上马提起大槊和徐乐分个死活。

若是自己也那么做……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李密心里转过这个念头,但是随即又摇摇头:自己绝不会像杨玄感那么蠢,留下来等着送死。

十万大军都败了,自己带着八千人又能管什么用?

再说乱军之中自己的大旗又格外显眼,很容易被他顺着旗号找过来直接索命。

连那个如同神魔一般的男人都死在他手里,自己又不曾多长个脑袋,拿什么和他争斗?

陈智略脚步蹒跚着走了过来,手中还拿着一双战靴。

来到面前将战靴放下,低声说道:“主公请换了靴子,再换一身甲胄披挂。

现在这个样子太惹眼,玄甲骑中听说有梁亥特部落的神射手……”李密听到最后这句话,就像挨了一记鞭子,一个机灵站起身形,二话不说便弯腰脱自己脚上残存的那只靴子,同时朝陈智略吩咐道:“还愣在这干什么?

赶快去找甲胄!等等……要一件寻常的就好,不必太惹眼。”

从六合城开始跑,到这里差不多十多里的行程。

这个过程中由于光顾着逃命,什么都顾不上,连气都喘不匀就更别说换衣服。

这是众人第一次休息,陈智略的提醒说来也不算晚。

但是李密心中,已经给他记了“怠惰无用延误军机”的黑账。

现在才说,早干什么去了?

若是这一路上真的被神射手盯上,现在早就被射成刺猬了,你再提醒有什么用?

酒囊饭袋就是酒囊饭袋,这些许小事都料理不明白,和王伯当那帮人简直就没法比。

到这个时候不得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巨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