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七百七十一章 肝胆(四十)(1 / 2)

战马嘶鸣,如飞似电,朝着徐乐疾冲而至。

史万宝掌中紧握枣木棒,周身的气血运转于瞬间催动至极限,只求稍后可以挥出足以匹配自家身份的一击。

哪怕今日注定血溅五步,起码可以维持长安大侠的名声不坠。

事实上从他出阵之时,便知自己绝非徐乐对手。

毕竟史万宝不是个无谋之辈,更不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初生牛犊,他很清楚骁果健儿的手段,更清楚马上承基马下来整是何等豪杰。

能够凭借一马一槊横行江都,把这些豪侠一一挫败的好汉,又岂是自己这点手段所能颉颃?

然则情势所迫他也不能不来,自从李神通被徐乐折辱的那一刻,史万宝便只剩这一条路可走。

游侠之风自汉而兴,承三国乱世、历五胡浩劫,其间不知受过多少打压,又死伤过多少人命,依旧保留着自家的香火血脉不曾断绝。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鲜衣怒马快意恩仇。

无数汉家好男儿,便是为了博个侠义好汉的名号便舍去身家性命。

所求者不过是坊巷之间悠悠众口提及自家名号时竖一下拇指,称一声“好汉子”便是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

百姓之间也对这等人多有赞颂之语,乃至不少话本故事,也对游侠极力揄扬。

是以很多出身名门的良家子,也会在少年时仰慕游侠,乃至以跻身恶少年在城中混出响亮名号为荣,史万宝便是其中之一。

他出身名门高第,其父为北周常州刺史,兄长则是大隋名将,官拜太平县公、柱国的史万岁。

史万宝纵然才具不及父兄,也不至于沦落草莽。

他当初做游侠,就是为了挣一份体面。

乃至成了长安城中成名侠少之后,才知道这这份所谓体面,要用何等昂贵代价交换。

游侠活得乃是个名号脸面,若是名声坏了,便是有再大的本事,在这个圈子里也没有立足之地。

想做大侠必要有大笔财货支持,且有高门大户为后盾,才能挥金似土快意恩仇,也能够保证自己不会因为好勇斗狠被抓到京兆衙门的监牢内。

这等支持自然有代价,拿了贵人的钱又或是承了情,自然就要受其驱驰。

刀山火海面不改色,舍命捐躯毫无怨怼,这才是侠客的风范,也是规则所在。

史万宝很早就看明白这点,也曾想过另谋他途。

可是那时候的他已经没了其他选择。

在兄长被谗害丧命之后,史家地位一落千丈。

史万宝要想为兄长报仇重振家名声望,就只能继续做大侠,靠世家门阀支持,才有一线机会。

李神通为人虽劣,但是对史万宝可称天高地厚。

日常供奉无缺招待也极为殷勤,起兵之后更是把兵权相授,让史万宝做自己麾下这数万人马的总帅。

一如李世民厚待徐乐,史万宝在李神通面前同样是说一不二的心腹爱将。

固然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李神通不明战阵,没办法指挥大军,但在世人眼中,这便是知遇之恩,史万宝若是有恩不报就要受千夫所指射身败名裂。

为主家复仇争颜面杀人又或是被杀,乃是侠客的宿命,史万宝既为大侠,就只能遵守这个规矩。

哪怕明知不是徐乐对手,现在也只能咬牙向前。

不过他能成就大名也并非侥幸,自身亦有手段。

眼看两匹脚力接近,史万宝猛然间双足甩蹬从马上跳落在地。

随即就见史万宝足下发力朝着徐乐疾冲几步,口内一声大喝,人腾空而起,手中枣木棒朝着徐乐的马头猛击!这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普通人多半还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便着了道。

长安虽为天下雄都,但是侠少之间斗殴厮并,往往并非单打独斗,而是百八十人得群殴。

城中地方再大,也不容易找到那么宽敞的空间供坐骑往来回旋,是以侠少之间的战斗往往步下决胜负,很少马上分高低。

史万宝身为长安游侠儿首领,固然本领不及沈光,却也并非浪得虚名,步下厮斗手段着实高明。

这弃马用步舍身飞扑的手段,更是他在无数次厮杀中练就的绝技。

靠着出其不意外加一身修为,往往可以一击奏功。

他布衣出阵的目的,便是为了动作灵活利落,保证出手速度达到极限。

固然徐乐的步下功夫同样高明,但只要能让徐乐落马,自己便算是功德圆满,于李神通面前也算是有个交待。

然则他的动作虽快,却还是不及徐乐利落。

就在他枣木棒挥出刹那,徐乐的马槊已经抢先一步架在木棒之前。

史万宝这志在必得的一击,便被轻松挡下。

这一击史万宝使出了浑身的力气,却觉得像是砸在了石头上,巨大的反震之力顺着虎口一路向上,自手腕至小臂而至肩头。

史万宝的反应也自迅速,匆忙之间晓得撤手弃棒,免得被对方力道震伤臂膀。

可是就在他撒手弃棒的同时,徐乐手中马槊槊钻轻轻一挑、一荡,史万宝的身形便如同一枚弹丸,朝着玄武门方向袭去。

按说史万宝一身武艺不弱,步下功夫腾挪纵跃尤其了得,纵然是被人丢出也可凭借腰力空中翻转不至于受伤。

但是徐乐的一击力气既大速度更是快得吓人,史万宝一身本事来不及施展就已经腾云驾雾般飞起,随后就见御道在自己面前迅速放大……轰!身形重重落地,烟尘四下飞舞。

史万宝只觉得四肢百骸生疼,急切之间甚至站不起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