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院落,等会你就去那边住着吧。至于明日朝会怎么说,听我吩咐便是。”
扔下这句话,高伯逸起身便走,懒得跟段深墨迹。
段氏或许还能传承下去,但他们的脊梁骨已经被打断,家族精神的传承,已经永远被割裂。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
高伯逸在教训段深的时候,邺南城的某家小酒肆里,杨愔和裴让之正在对饮,后者明显喝的有点多,说话舌头都大了,脸颊嫣红,精神却是异常亢奋。
“看到高伯逸如今工于心计,虽然我们吃了个大亏,却也是松了口气。”
裴让之摇头叹息道:“有志不在年高,无能空活百岁。高伯逸少壮之年,就有如此成就,果然不是偶然的,哪怕我们事前再怎么高估他,到最后也是低估他了。”
裴氏确实是栽了个小跟头,不过怎么说呢,问题倒不是太严重,只是说没有薅到高伯逸的羊毛罢了,要谈损失的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相当于免费机票换成了全价机票,看起来吃亏了,但总算是能登机,比滞留机场要好太多了。
明日朝会之后,裴让之就会快马回河东,然后与家族分享此番邺城的经历,重新评估高伯逸这个人,再来看是不是要多下注!
想像现在这样空手套白狼,那是不成咯。
“士礼,将来你有何打算?”
知道裴让之心情不好,杨愔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岔开话题,只得“尬聊”。
“我哪里有什么打算。等局势平静之后,我就会回河东守土,不再出现邺城,估计老死那天你都很难看见我啦!”
裴让之略有些伤感的说道。
古代为什么会重视别离?那么多写离别的诗句,像什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啊,像什么“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啊之类的。
就是因为那时候交通不便,通信不便,人的预期寿命还很短,指不定一个风寒就挂了!
所以有时候简单的离别,搞不好就是永别!都要“永别”了,能不激动么?
“家书抵万金”,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当时社会需求的真实写照。
“没事,我侄儿裴矩会在邺城活动,你有书信,交给他也是一样的。”
提起这个侄儿,裴让之满脸自豪,那真是比自己儿子有出息了还要臭屁。嗯,他确实无子,裴矩已经过继到他名下,以后会继承衣钵的。
“听你多次提起,裴矩不过十一岁而已,他真能在邺城混下去?”
杨愔简直有些怀疑人生,或者说觉得长江后浪推前浪,他这个前浪要死在沙滩了。
“这么说吧,来之前,裴矩就说,高伯逸不是易于之辈,只怕我们家会吃亏。你看,现在果然如他所料。”
裴让之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他说中了高伯逸一样。
其实那时候他还不是满脸不信,要不怎么这次会栽跟头呢。
“说是说不出来,日后遵彦你可要多多照拂才是。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驿馆了,虽说这孩子伶俐,我却也怕把他弄丢,告辞啦。”
裴让之站起身给杨愔行礼,随即转身就走,似乎十分担忧裴矩的样子。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一个孩子,值得士礼如此重视。果然还是孩子是自家的好么?”